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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女传

作者:   发表时间:2024-05-19 07:16

卷之五 节义传

合阳友娣


  友娣者,合阳邑任延寿之妻也。字季儿,有三子。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葬父事,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。建独坐死, 延寿会赦,乃以告季儿,季儿曰 :“嘻!独今乃语我乎!” 遂振衣欲去,问曰 :“所与共杀吾兄者为谁?” 延寿曰 : “田建。田建已死,独我当坐之,汝杀我而已。”季儿曰: “杀夫不义,事兄之雠亦不义。”延寿曰:“吾不敢留汝,愿 以车马及家中财物尽以送汝,听汝所之。” 季儿曰 :“吾当 安之?兄死而雠不报,与子同枕席而使杀吾兄,内不能和夫家, 又纵兄之仇,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!” 延寿惭而去,不 敢见季儿。季儿乃告其大女曰 :“汝父杀吾兄,义不可以留, 又终不复嫁矣。吾去汝而死,善视汝两弟 。” 遂以襁自经而 死。冯翊王让闻之,大其义,令县复其三子而表其墓。君子谓 友娣善复兄仇。诗曰 :“不僭不贼,鲜不为则。” 季儿可以 为则矣。

  颂曰:季儿树义,夫杀其兄,欲复兄雠,义不可行,不留不去,遂以自殃,冯翊表墓,嘉其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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