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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女传

作者:   发表时间:2024-05-19 02:27

卷之四 贞顺传

宋恭伯姬


  伯姬者,鲁宣公之女,成公之妹也。其母曰缪姜,嫁伯姬于宋恭公。恭公不亲迎,伯姬迫于父母之命而行。既入宋,三 月庙见,当行夫妇之道。伯姬以恭公不亲迎,故不肯听命。宋 人告鲁,鲁使大夫季文子于宋,致命于伯姬。还,复命。公享 之,缪姜出于房,再拜曰:“大夫勤劳于远道,辱送小子,不 忘先君以及后嗣,使下而有知,先君犹有望也。敢再拜大夫之 辱 。” 伯姬既嫁于恭公十年,恭公卒,伯姬寡。至景公时, 伯姬尝遇夜失火,左右曰 :“夫人少避火。” 伯姬曰 :“妇 人之义,保傅不俱,夜不下堂,待保傅来也 。” 保母至矣, 傅母未至也。左右又曰 :“夫人少避火。” 伯姬曰 :“妇人 之义,傅母不至,夜不可下堂,越义求生,不如守义而死 。” 遂逮于火而死。春秋详录其事,为贤伯姬,以为妇人以贞为行 者也。伯姬之妇道尽矣。当此之时,诸侯闻之,莫不悼痛,以 为死者不可以生,财物犹可复,故相与聚会于澶渊,偿宋之所 丧。春秋善之。君子曰 :“礼,妇人不得傅母,夜不下堂,行 必以烛。伯姬之谓也 。” 诗云 :“淑慎尔止,不愆于仪。” 伯姬可谓不失仪矣。

  颂曰:伯姬心专,守礼一意,宫夜失火,保傅不备,逮火而死,厥心靡悔,春秋贤之,详录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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